天下午依約要撥款然後轉帳給屋主,而且我還跑錯分行!
對保日時男朋友已經開戶辦了存摺,行庫也將貸款金額匯入我們的戶頭,
然後為了確保我們自身的權益(擔心錢被匯入他人戶頭),所以由我親自臨櫃辦理提款並匯款。
匯費:40元


我想哪天男朋友被賣掉都不自知!
因為對保那天,行員依他們作業的「慣例」,讓男朋友先蓋了三張取款條!!!
重點是,存簿密碼就直接寫在取款條後方
這個舉動是方便銀行可以自行作業將款項匯至屋主帳戶,
(男朋友應該是還有簽署讓銀行自行轉帳的授權書吧!?)
雖然三百萬對行員、代書來說是筆小數目不值得捲款,
但還是小心為妙XD,畢竟三百萬對我們來說是筆天文數目啊!
(完成匯款後,當場我就將男朋友多蓋的兩張取款條當場撕毀)

匯款結束後就與代書分算房屋稅、地價稅、抵押權設定登記4000、繕本費260、抵押權設定規費3760
所以在今天又要繳8020元給代書,
代書並將男朋友對保那天簽署的300W本票交還我們,當場撕毀。

另外再付清由銀行替我們辦理的地震、火險保費1961元。

結束後,我們跟仲介一起回新家點清、交屋,
再一次審視屋內的狀況,發覺我們房間多到可以有兩間大儲藏室呢!
不過,仲介也太小氣了吧!!原本客廳桌上的桌巾竟然也一併帶走
雖然那值不了多少錢XD。


回到家才猛然想起,這個行員真是散!!!
他沒跟我說還款日是什麼時候ㄟ




我們真的買房子了!!!但……也是負債的開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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